行业 | 用数据揭秘全职老师为什么离职?
记者 | 元达舜
一个月底薪4300元的全职老师
为何突然间提出要转兼职呢?
到底是对于自由的渴望
还是认为兼职赚更多呢?
全职老师,对于我们琴行的经营者来说,简直就是到了可遇不可求的地步。
师资的紧缺成为经营者们的心病,一直找不到有效的良药。大多数琴行都在找不到全职老师的情况下采用兼职老师来过渡,但因兼职老师不好管理等原因,进一步制约着琴行的发展,形成一道看不见,跨不过的屏障。
我们看一个实际的案例,全职员工和老板提出:以后不需要底薪,课时费按照五五分成就行,自己从全职转化成为兼职人员。
一个天大般的“?”摆在了这位经营者的脑海中,全职员工突然自己提出要转兼职了?这可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呀。到底原因出现在哪里呢?
我们一步一步来探索这位全职老师提出这种要求的背后,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。
全职薪资结构
该员工在琴行中工作了三年之久,主教钢琴。
经营者给开出的薪资结构为:底薪1550+100车补+300餐补+850社会补贴,这个薪资结构当中还包含了40节一对一的基础课时,超出40节课时的按照每节40元算。另外,因为该老师平时负责教务的工作,能额外得到1500元,含40节课时的底薪是4300元。
其中,如果将底薪中包含40节课时单独提出,按照40元一节计算,可得出:40*40元/节=1600元,也就是其无责任底薪为:4300-1600=2700元。
在该经营者看来,这个老师一个月的底薪是4300元,这个底薪水准是当地较高的薪资水平。但这仅仅是该经营者的看法,因为在该老师的眼里,其实仅仅只有2700元,而且这当中她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,那就是琴行的教务工作,减掉这个繁重的教务工作,她的实际底薪只有:2700-1500=1200元。
而且当中所谓850元社会补贴其实就是社保,国家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,而这当中她从经营者手中拿到的底薪仅仅只有350元。
兼职收入薪资
该琴行的课时费是120元每节,兼职采用的是五五分成的结构模式,这种分成模式也是现在行业中最为普遍的模式了。
该老师跟老板提出,以后不需要底薪,自己转做兼职员工,那么以后的分成模式只需要五五分成。我们可以简单的来算下该老师的如果做兼职员工,那么她一个月能够收入多少钱呢?
按照这个老师一个月100节课时计算,那么跟琴行是五五分成,也就是能得到60元每节课,100节*60元/节=6000元。
如果按照之前全职老师的薪酬计算方式,那么100节课时,当中底薪部分包含了40节课时,所以就剩下60节,单独课时费也就是有了60节*40元/节=2400元,在加上底薪4300元,总共是6700元。
作为一个全职员工,加上另外的教务费用1500元,总的薪资只有6700元,而兼职的薪资却能达到6000元。
真正的问题所在
根据上文所述,以及表格对比,我们不难发现,如果不算上该老师处理教务那额外的1500元,其实当该全职老师每一个月有100节课时,她的收入是5200元,这个收入比一个兼职老师在上同样100节课时还要少。
我们知道,作为琴行中的兼职老师,是不需要收到经营者的太多制度的约束,只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上课,并且教好孩子,其他时候不必出现在琴行中,也没有义务去帮琴行处理其他事情,毕竟兼职老师的职责就是上课。
而全职员工则刚好相反,有义务履行琴行的相关制度,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需要在琴行中工作,即使没有课上也需要准时准点到达,并且需要肩负其他的工作,例如招生、销售、活动等。
所以在这个时候,该老师为什么要提出转为兼职答案就清晰明了了。全职员工的薪资和兼职员工相比并无太大的优势,而且在上满相同课时的情况下,比兼职薪资还少,这无疑是在薪酬设计上不科学导致的。
既然作为一个全职员工,在收入上并无太多优势,还要负担更多的工作,对于该老师来说,当一名兼职人员无疑是更好的选择。
薪酬的设计上,全职员工的薪酬一定要远远多于兼职员工,这样才能让全职员工有一定的优越感。一旦出现兼职员工的薪酬高于全职员工时,在薪资结构上肯定是存在弊端,而这种弊端一旦扩大,轻则所有的全职自动转为兼职,重则师资团队全部流失,损失极惨重。
在全职老师的薪酬设定上,是不建议将课时费包含其中,如果将这40节课时单独分出来,该全职老师每一个月在薪酬上面将多出1600元,而这1600元加上原先底薪的话,正好超出兼职,比兼职高出接近2000元的薪酬,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做全职最大的吸引力所在了。
本文素材来源于琴行经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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